玩,便是最好的教育——會玩的學生,走得更遠
01
玩,是天地之間學問的
說到“玩”,你知道嗎?我覺得不懂得“玩”,確實是一種缺點。怎么說呢?席慕蓉曾經說,如果一個孩子在他的生活里沒接觸過大自然,譬如摸過樹的皮、踩過干而脆的落葉,她就沒辦法教他美術。因為,他沒第一手接觸過美。
我有一個非常欣賞的作者,叫沈從文,我覺得他的文學魅力來自他小時的逃學經歷——到街上看殺豬屠狗、打鐵磨刀的小販,看革命軍殺人、農民頭顱滾地……這給他呈現的是人生百態。在街上撒野給予他的成熟和智慧可能遠超過課堂里的背誦。
兒子小的時候,我常帶他去劇場看戲,去公園里喂鴨子,在廚房里揉面團,到野地里玩泥巴、采野花、抓蚱蜢、放風箏,在花園里養薄荷、種黃瓜,去萊茵河騎單車遠行……
現在,他大了。自己去巴塞羅納,去看建筑,看雕塑。
我和席慕蓉的看法是一致的:
上一百堂美學的課,
不如讓孩子自己在大自然里行走一天;
教一百個鐘點的建筑設計,
不如讓學生去觸摸幾個古老的城市;
講一百次文學寫作的技巧,
不如讓寫作的人在市場里頭弄臟自己的褲腳。
兒童的學習,大部分是從玩耍中產生的。
心理學家約翰·馬理做過一個很有趣的研究,他觀察未成年的猴子在籠內相互嬉戲作樂,你追我逐。于是,他把一部分小猴子放到別的籠中,不讓他們有機會耍樂。
這些失去游戲機會的猴子,長大后變得十分呆木,有些甚至失去求偶及生小猴子的本能。
02
孩子的“離開”是去開展他自己
母親想念成長的孩子,總是單向的;充滿青春活力的孩子奔向他人生的愿景,眼睛熱切望著前方,母親只能在后頭張望他越來越小的背影,揣摩,那地平線有多遠,有多長。怎么一下子,就看不見了。
父母親,對于一個20歲的人而言,恐怕就像一棟舊房子:你住在它里面,它為你遮風擋雨,給你溫暖和安全,但是房子就是房子,你不會和房子去說話,去溝通,去體貼它、討好它。搬家具時碰破了一個墻角,你也不會去說“對不起”。父母啊,只是你完全視若無睹的住慣了的舊房子吧。
我猜想要等足足20年以后,兒子才會回過頭來,開始注視這座沒有聲音的老屋,發現它已殘敗衰弱,逐漸逐漸地走向人生的“無”、宇宙的“滅”。那時候,兒子才會回過頭來深深地注視。
我知道:和兒子的緣分,在這一生中,將是一次又一次地看著他離開,對著他的背影默默揮手。以后,這樣的鏡頭不斷重復:兒子上中學,看著他沖進隊伍,不再羞怯;兒子到美國留學,在機場看著他的背影在人群中穿插,等著他回頭一瞥,他卻頭也不回地昂然進了關口,真的消失在茫茫人海中。
兒子正在離開他的朋友們,他正在離開小鎮,離開他長大的房子和池塘,他同時也正在離開我。這,是一種永遠的離開。
但我明白,兒子一定要“離開”,才能開展他自己。所謂父母,就是不斷對著背影既欣喜又悲傷、想追回擁抱又不敢聲張的那些人。
03
孩子的快樂最重要
我要求兒子讀書用功,不是因為我要他跟別人比成績,而是因為,我希望他將來會擁有選擇的權利,選擇有意義、有時間的工作,而不是被迫謀生。當他的工作在心中有意義,他就有成就感。當兒子的工作給他時間,不剝奪他的生活,他就有尊嚴。成就感和尊嚴會給兒子帶來快樂。
對我最重要的,不是兒子有否成就,而是他是否快樂。而在現代的生活架構里,什么樣的工作比較可能給孩子帶來快樂?第一,它給他意義,工作不把他綁架,不做工作的俘虜,第二,它給孩子時間,容許他去充分體驗生活。
我不介意兒子是否平庸,但要兒子找到快樂的自己。如果我們不是在跟別人比名比利,而只是在為自己找心靈安適之所在,那么連“平庸”這個詞都不太有意義了。“平庸”是跟別人比,心靈的安適是跟自己比。千山萬水走到最后,我們最終的負責對象,還是“自己”二字。因此,你當然沒有理由去跟你的上一代比,或者為了符合上一代對你的想象而活。
孩子在小的時候,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,是完全可以依靠的。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。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,父母的有效限期就快到了。
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,都是有有效限期的。該說的,該教的,該做的,應該早就都做足了,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。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,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。過期后的父母再怎么努力,也比不過10年前來的有效了。要認知收手和承受的事實。
我突然很感嘆,我告訴我自己,我必須要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。因為時間真的過得很快。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、搖頭的份。
04
會玩的學生,走得更遠
我是校長,也是老師,但是我更想給自己定位為一個教育的“玩家”。因為我喜歡玩,我也期待帶領一群孩子一起玩。
玩是孩子的天性。德國哲學家席勒說過:“只有當人充分是人的時候,他才游戲;只有當人游戲的時候,他才完全是人。”所以,循著這樣的邏輯,我們看到,曾擔任斯坦福大學本科新生部主任的朱莉·萊斯考特-海姆斯,用她歷時10年的觀察,給有志于到世界一流大學深造的學生的家長們提出了8條建議,其中第一條就是,“給孩子自由玩耍的時間”。
朱莉的建議,僅僅是個人觀點,還是基于人的成長的普遍事實?
在我看來,這是基于人的成長的基本事實。因為在我們的學校里,我也能夠找到很多這樣的案例。我始終覺得,只有會玩的孩子,才會學。
有個女孩叫劉雨中,是英國《自然》雜志新年首刊封面文章的第一作者。她在材料科學方面很有見識,所以本科一畢業,美國5所頂尖大學都希望她去讀碩士,她最后選擇的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。
劉雨中在杭州第二中學時,只是普通班里的一個普通的孩子。她喜歡跳健美操,還喜歡中長跑,經常能跑5千米以上。我曾經問她,為什么你這么癡迷于長跑?她笑著說:“在每一次長跑的過程當中,我能夠挑戰自己的生理極限。”跑過長跑的人都知道,跑到一定的距離時會到達一個極點,咬咬牙就過去了。但如果這個時候把腳步停下來,那么游戲就此結束。
這個孩子就是在長跑的過程中,認識到自己怎樣去克服生理極限,從而又把這種認識轉化到學習中,能夠堅持再堅持,最終取得了如今的學術成就。
另一個女孩郭文景,是哈佛大學2016年面向中國招生提前錄取的第一個本科生。面試她的招生官親口對我說,郭文景是他們這么多年以來,在面試過程中遇到的最難得的人才。“幾乎完美”,他用了這樣的詞。
這個女孩靠什么打動了哈佛大學的招生官?當然她的托福考得不錯,SAT 也考得不錯,但更重要的是,她把計算機玩到了極致。郭文景在小的時候,就顯得與眾不同——她能在電腦前坐半天都不動。她父母問我,校長,這個孩子天生這樣,你覺得好不好?我說,好啊,就讓她鉆進去吧。
高二的時候,郭文景作為中國信息學比賽的第一名進入國家集訓隊。然后她去美國參加比賽,在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大賽中又獲得佳績。
我想說,如果孩子對某一領域有興趣,或者說對某一種新的學習工具感興趣的話,父母一定要理解、要支持,并且在支持的過程中慢慢提升孩子興趣的層次,從愛好走向專注,在專注的過程當中,邁入更高層次的學習,從而提升孩子的綜合能力。
還有一個男孩叫俞家琛,他整個高二幾乎都泡在實驗室里,做自己喜歡的實驗課題。他有一個疑問,為什么家里衛生間的異味不能很快去除?我們往往用化學方法來去除衛生間的異味,那么能否有生物的方法呢?在跟他的家長溝通以后,他幾乎把家里變成了一個實驗室。
這還不過癮,他又讓父親幫忙在浙江大學借了一個實驗室,然后整整一個暑期泡在里面,將各種植物進行對比分析,最終找到了一個理想的配方,能夠較好地消除衛生間里的異味。他憑此在今年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比賽中拿到了一等獎。
俞家琛的學習成績在杭州二中并沒有占到前5%,但是他身上有一個特質,就是對自己感興趣的事情能夠全身心投入。正因為如此,他才能夠在青少年科技創新比賽中拿到獎項,也因此被一些知名大學提前鎖定。